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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用员工员工还要扣20%的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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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本文讲述了如果快工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也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如果劳动者被扣除之后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需要把劳动者工资补足为最低工资。法律分析快工如果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如经济损失、形象损失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同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劳动者被扣除之后的工资如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公司需要把劳动者工资补足为最低工资。拓展延伸工薪族工资被扣50%是否合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降低工资标准或者实行新的工资标准,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因此,工薪族工资被扣50%需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用人单位确有正当理由,如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因此,工薪族工资被扣50%并不合法。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降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恢复原工资水平。结语快工如果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同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也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的20%。劳动者被扣除之后的工资如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公司需要把劳动者工资补足为最低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辞快工要扣除50%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解决。法律分析一、辞快工扣工资50%合法吗1、不合法。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二、辞快工要扣百分之五十工资合法吗拓展延伸辞退快工后扣除工资50%:法律规定与合法性分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辞退快工后扣除工资的情况需要进行法律规定与合法性分析。首先,需要考虑雇佣关系的性质和合同条款是否明确规定了辞退快工后的工资扣除比例。其次,要综合考虑劳动法中关于解雇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此外,还需要考虑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以及相关裁决案例,以确定是否有特殊规定或判例支持扣除工资的行为。综上所述,辞退快工后扣除工资50%的合法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法律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释。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辞退快工后扣除工资50%的行为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释,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3种观点: 劳动者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包括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具体情况包括劳动纠纷经仲裁后不服可向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劳务欠款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需要法律帮助可付费咨询。法律分析你好,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结语通过协商解决劳动纠纷是首选,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选择以下法律途径: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诉讼解决。劳动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途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如需法律帮助,请付费咨询或追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要扣一个月的20%,而是说扣的部份不能超过工资的20%,而且剩下的80%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因为你急辞工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扣你全月工资的同时,要求你承担几十万的损失也说得过去,主要是看岗位性质,建议走离职流程。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第2种观点: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要扣一个月的20%,而是说扣的部份不能超过工资的20%,而且剩下的80%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因为你急辞工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扣你全月工资的同时,要求你承担几十万的损失也说得过去,主要是看岗位性质,建议走离职流程。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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