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