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形式是在对外贸易中,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假定、上仍然有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但它不能作正式使用,对进出口双方都无约束力,只作为进口商申请外汇进口许可证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