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而言,谁委托的律师就由谁承担律师费用,原告委托的律师由原告付,被告委托的律师由被告付。
2、不过,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既然已经判决,如果判决内容涉及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就按判决内容执行,否则就由委托方承担各自的律师费。
律师费支付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先付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支付律师费。第二风险代理后付费,可以在案件办结时支付律师费,风险代理律师费比较高,具体细节可以和律师协商。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因此律师提示,律师费一般由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已经判决的按照判决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权利人主张支付合理费用制止侵权行为的,人民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计算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