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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征地工作应当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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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一、征收补偿决定多久强拆

被征收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征收部门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申请后,符合条件的,裁定强制执行后就开始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申请强拆要准备哪些材料?

行政机关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征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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