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埃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挪用资金200万以上的判几年

挪用资金200万以上的判几年

来源:保埃科技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犯挪用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挪用达人民币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可认定为数额巨大,行为人挪用两百万的,显然属于数额巨大,为挪用罪的情节加重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拒不退还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挪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情节严重”,是指挪用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手段恶劣次挪用;因挪用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