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十二年以上工龄员工的补偿标准和非法辞退的维权途径。根据辞退原因,单位违法辞退可要求相当于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超过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标准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申请调解和仲裁,最后起诉。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
法律分析
一、辞退十二年以上工龄的员工怎么补偿?
要视辞退的原因而定,员工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可要求相当于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遇到非法辞退怎么维权?
1、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职工发生劳动争议遇到有下列情况,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要在7日立案处理:
(1)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给职工的;
(2)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职工加班工作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2、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可向市或单位所在区县、产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3、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职工可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法定前置程序,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不要错过。
4、到起诉: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发生劳动纠纷谁承担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结语
合理补偿是辞退员工的重要环节。根据辞退原因不同,单位需支付相当于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月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以三倍为限,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在遇到非法辞退时,职工可举报给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或向起诉。举证责任方面,用人单位需承担开除、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方面的举证责任,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争议则由相关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